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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捡到一只“猫头鹰”,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→

时间:2024-12-20 04:20:55   访问量:182

猫头鹰这种野生动物,也许大家在动物园里见过,在市区一般很难见到,毕竟它们喜欢在茂密的森林里生活,而且还是夜行性动物。但就在杨浦区互联宝地园区的绿化带里,市民李先生就捡到了一只猫头鹰。

这就是李先生捡到的猫头鹰。

从体型上来看,这只猫头鹰的个头还算一般,可能才刚刚成年,但精神状态还可以。据李先生介绍,他是在互联宝地巡逻的时候,发现绿化带中的这只猫头鹰的。当时李先生发现这只“鸟”趴在绿化带边不能动,李先生猜测它可能是在飞行的过程中撞到了互联宝地大楼上的玻璃,所以他第一时间把衣服脱下来,把这只“鸟”给罩起来并轻轻地放进口袋,随后送到了大桥派出所。

大桥派出所收到李先生送来的猫头鹰后,立即通知了杨浦区野保站,经野保站工作人员鉴定,这只猫头鹰名叫北鹰鸮,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身体健康状况非常好,没有受伤。杨浦区野保站工作人员许文骏告诉记者, 如果它的翅膀骨折了,是无法收起来的,而自由状态下北鹰鸮的翅膀是收起来的。

根据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原则,如果捡到的野生动物经过检查后无大碍,一般就在捡拾地或者附近放生就行,这样对野生动物今后的生存最有帮助。

放飞后,这只北鹰鸮果然飞上蓝天,开启自由翱翔。大桥派出所民警谢余杰表示,市民如果看到不认识的野生动物,一定不能私自饲养或贩卖,要第一时间通知公安部门或相关林业部门。

据了解,在我们中国,所有的猛禽都被定为国家一级或二级保护动物,换句话说,“撸猫”可以,“撸猫头鹰”就违法了,大家一定要谨记哦。

文字/图片:陈涛

编辑:陈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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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上观新闻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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